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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德市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三批)水稻病虫害防治药剂(甲氧虫酰肼)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安徽-宣城市
发布时间 2025-09-30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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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S-CG-XJ-2025007
招标正文:

一、项目编号:GDS-CG-XJ-2025007

二、项目名称:2025年广德市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三批)水稻病虫害防治药剂(甲氧虫酰肼)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谷顺农化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兴化市大垛镇兴业路20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叁万贰仟元整(632000.00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陆拾叁万贰仟元整(63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甲氧虫酰肼

品牌(如有):谷拥

规格型号:300克/瓶

数量:10000千克

单价:63.2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傅明宏、奚荣、汪丽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本项目预算金额的1.603%收取,收取方式为电汇或转账;

2.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零叁拾元整(160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太极大道333号、广德市中鼎小区南门商铺19-110号,联系电话:王先生15956281413、杨女士0563-6976190。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德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广德市太极大道333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15956281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德市中鼎小区南门商铺19-110号

联系方式:0563-6976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563-697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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