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联通沃音乐文化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2025-2026年联通卡通IP形象素材和交互素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X780612511000064)”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5年11月27日进行了询比采购,现就询比采购结果公布如下:
询比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6年联通卡通IP形象素材和交互素材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9日
中选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应答折扣:96.66% 税率6%;
第二中选候选人:北京红棉小冰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应答折扣:98.85% 税率6%。
(一)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渠道
(1)采购人联系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适、陈学文、董凡诚、张媞、刘浩然、曾培博
电话:19022007376
邮箱:dongfancheng@gpdi.com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