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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锦江区静桉南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师大站静桉南TOD综合开发项目(商业)精装、机电、幕墙及泛光招标材料设备品牌咨询服务(第二次)网上比价结果公示
中标公告
四川-成都市
发布时间 2025-09-26
招标正文:



项目及标段名称

四川师大站静桉南TOD综合开发项目(商业)精装、机电、幕墙及泛光招标材料设备品牌咨询服务(第二次)

采购人

成都锦江区静桉南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电话

68174820

开标地点

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

开标时间

2025年9月22日

公示期

2025年9月26日-2025年9月28日

响应最高限价

198000.00元(含税)

评审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成交候选人及排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响应报价

经评审的响应报价

综合评估得分

第一名

成都国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不含税176603.77元
含税187200.00元

不含税176603.77元
含税187200.00元

/

第二名

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不含税178301.89元
含税189000.00元

不含税178301.89元
含税189000.00元

/

第三名

四川国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不含税179245.28元
含税190000.00元

不含税179245.28元
含税190000.00元

/

其他响应人(除成交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响应人名称

否决询价/磋商申请条款(询价/磋商申请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询价/磋商文件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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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监督部门名称

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8-86372047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价活动。
2.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询价人/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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