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选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名:辽宁昊星律师事务所
第二名:上海兰迪(沈阳)律师事务所
第三名:辽宁圣誉企商律师事务所
二、公示期
本公示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2日16时(北京时间)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
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和单位向沈阳地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反映。
联系电话:024-86613103(庞工)
电子邮箱:51523229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