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5-210881-00657
二、项目名称:档案馆数字化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档案馆数字化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满凤汉龙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3号1#楼四层西侧404、405、406、407
中标(成交)金额:3,199,900(元)
评审总得分:96.8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档案馆数字化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档案馆数字化服务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档案馆数字化技术服务及应用系统基础硬件服务。
服务要求: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17)的要求进行档案数字化加工。应用系统应应具备模块化、参数化特征,能够根据不同的需求,配置不同的多级栏目、产品及服务的系统结构、相对独立的软件层次以及统一界面风格。技术架构应具有良好的安全性、扩展性、兼容性及稳定性。其他基础硬件应为国产品牌,自主可控产品。
服务时间: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51号)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保发[1998]1号) 《关于严禁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的通知》(中保委发[2003]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档发[2016]6号) 《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 《辽宁省纸质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保密管理办法》(辽档发[2018]14号) 《中国档案机读目录格式》(GB/T 20163-2006) 《档案著录规则》(DAT 18-1999)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17) 《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DB 34T 450-2004)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 《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DAT 64—2017) 《纸质归档文件装订规范》(DAT 69-2018) 《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2017)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谦、王继跃、姚敏、回颖、马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档案馆数字化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盖州市档案馆
地 址:盖州市档案馆
联系方式:0417-7689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
地 址:盖州市市府路西段财政局二楼
联系方式:0417-708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连凤
电 话:0417-7088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