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传媒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品牌传播与形象建设服务项目
三、供应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中心
四、公示开始时间:2025-11-12 00:00:00
五、公示结束时间:2025-11-15 00:00:00
六、公示周期:3天
七、采购内容:
根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品牌传播与形象建设工作需要,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传媒分公司拟采购品牌传播与形象建设服务。
八、直接采购理由: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九、直接采购说明:
本次采购符合《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直接采购采购适用情形:因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且采购内容涉及集团公司商业秘密,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中心合作。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直接采购采购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实名向异议受理人提出。
异议受理人:杭欣怡
异议受理人电话:18210999820
异议受理人邮箱:xinyi-hang@ch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