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投标人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天津院气动隔膜阀及电动碟阀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源基本要求  | 
				
					 备注  | 
			|
| 
					 
  | 
				
					 天津院气动隔膜阀及电动碟阀采购  |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 
				
					 预计发标时间2025年11月。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 
				
					 
  | 
			
| 
					 
  | 
				
					 
  | 
				
					 信誉要求  | 
				
					 1.申请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三年(2021年-报价截止日前)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 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5.申请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投标人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6.询价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议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响应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响应文件为准。  | 
				
					 
  | 
			||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如投标人为制造商,需提供附件《制造商承诺书》以及证明文件 2、如投标人为贸易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如适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3、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如适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4)具有有效代理证书,且满足资质要求,且不能为项目代理。  | 
				
					 
  | 
			||
| 
					 
  | 
				
					 
  | 
				
					 业绩要求  | 
				
					 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答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气动隔膜阀或电动碟阀已完成的供货业绩。 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及验收证明材料。具体包括: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2)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3)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 应答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 
			||
| 
					 
  | 
				
					 
  | 
				
					 付款条件  | 
				
					 付款方式: 银行电汇、银行承兑及以上两种方式的组合。 结算方式: 现场完成验收后30日内卖方向买方提交双方确认的验收单、合法有效对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相关付款资料(包括发票、送货单、合同复印件、货物验收单)审核确认无误后45日内向卖方支付100%货款。  | 
				
					 
  | 
			||
| 
					 
  | 
				
					 
  | 
				
					 
  | 
				
					 技术指标  | 
				
					 投标人承诺满足技术要求  | 
				
					 
  |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是否具有参与意向?技术指标、资质要求等是否有修改建议?是否满足商务要求和技术指标?)。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联系单位: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联系人:陈相羽
联系电话:022-25801309
邮 箱:chenxy8@cnoo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