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机关综合档案室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2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ZDCG-2025102401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机关综合档案室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39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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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采购 类别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是否拟采购进口产品 |
交货期限 |
采购包划分 |
分包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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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机关综合档案室建设采购项目 |
货物 |
批 |
1 |
否 |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当5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
不划分采购包 |
不允许中标(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电子设备提供不少于1年的质保期,档案柜架体提供不少于10年的质保期,其他商品提供不少于3年的质保期。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当5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作为资格评定标准,其余标包作为价格评审优惠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若投标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声明函将随本项目中标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5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采购包下的投标;
3.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当提供近3年内无涉及行贿等重大违法案件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5日 至 202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准:2025年11月5日下午15时00分至2025年11月10日下午15时00分。)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 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2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进行咨询。
(2)为落实《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使用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服务中心的《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视频》。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太阳岛1路9号
联系方式:0891-6878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鸿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双创广场4栋8楼
联系方式:李工 186890992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18689099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