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 ASF0105021620250007
2.项目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鞍山市公司2025年物流企业形象及政策法规宣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谈判
4.项目预算金额:15万元、项目最高限价15万元;
5.采购需求:
服务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889号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止
服务内容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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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规范服务: 设计制作烟箱区现场管理,物流地上、地下划线、安全仓储看板、充电桩风险告知、室外吸烟区警示等标识。 党建宣传服务: 学习雷锋精神建立雷锋头像,建立宣誓墙,根据高质量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党建宣传文化服务等。 企业文化宣传服务: 对优秀员工进行公示,建立员工荣誉榜,物流中心制度上墙,查看更直观。 |
6.资金来源:自筹
7.采购保证金: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7.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不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统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9.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0 .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响应,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4)其他要求: 。
1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13.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否
□是,具体要求:(1) ;(2) 。
14.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响应:
√否
□是,具体要求:(1)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2)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需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必须提供总公司授权。(3)其他要求: 。
1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889号。
3.获取方式及要求:
电子邮件方式获取要求:供应商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获取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发至 1049518382@qq.com邮箱并备注联系方式。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889号。
时间:2025年11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155号310会议室。
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采购代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若不适用请删去本条项下的采购活动。
4.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烟草公司鞍山市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155号
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系方式:0412-2618222
2.采购人监督部门信息
名 称:辽宁省烟草公司鞍山市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155号
联系方式:0412-711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