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信科公司气体灭火系统报警设备采购-20251106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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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 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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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信科公司气体灭火系统报警设备采购-20251106 |
1、需求内容:信科公司气体灭火系统报警设备采购 2、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3、本项目地点: 天津滨海新区 |
2025年11月 |
1、业绩要求 1) 应答人在2022年1月1日-应答截止时间之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供货的消防设备的供货业绩。 2) 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及验收证明材料。具体包括:1)合同复印件;2)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3)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的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2、制造商要求 供应商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制造商须提供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括:消防系统报警设备的生产或加工或制造等); 2) 厂房、库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生产/加工设备实物照片等);
3、需原厂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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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信科公司气体灭火系统报警设备采购-20251106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联系人:连翔
联系电话:022-25802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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