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海分中心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G228线龙海段滨海风景道品牌标识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被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聚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G228线龙海段滨海风景道品牌标识提升工程
2.项目编号:聚展(TP-2025)019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04481.00 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04481.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元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 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G228线龙海段滨海风景道品牌标识提升工程 |
1 |
504481.00元 |
项 |
建筑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 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其他资格要求 |
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等级: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60周岁及以下。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2日(不含节假日及周末),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获取地点及方式:供应商直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我司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获取谈判文件,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碧湖印象7栋1402。
8.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11月13日15:00时整(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漳州市龙文区碧湖印象7栋140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海分中心
地址:龙海市海澄镇大众北路2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5060756654
13.代理机构:福建省聚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602室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杨
联系电话:13044588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