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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湖滨路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标识标牌以及工地大门采购询价邀请函
招标公告
湖北-武汉市
发布时间 2025-11-07
招标正文:

询价编号:CR1101-XJ-2025-702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单位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单位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标准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伸缩门

长10m高2m


1


2

九牌一图

25mm铝合金框1000mm*2000mm*10个


6


3

雾炮机

1150*630*1550mm


8


4

围挡板宣传画报

2.9*1.88m


平方

7000


5

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贴纸

6x9cm、 8x12cm


80

各40张

6

配电箱标识贴纸

15x20cm 、20x30cm 、30x40cm 、40x50cm


80

各20张

7

导向路牌

1000mm*1000mm*50mm


20


8

温馨提示牌

15x15cm


20


9

道路施工路牌

1000mm*1000mm*50mm


20


10

台签

100mmX200mm

V型铝合金材质

20


11

科室牌

28cmX12cm

铝合金+UV工艺

20


12

立式展板

60cmX90cm

3mm亚克力+背喷+40mm铝合金开启式框

平米

30


13

横幅

宽幅90cm

春亚纺

平米

100


14

水晶字

100cmX100cm

20mm亚克力底板+3mm亚克力面板+雕刻

平米

16


15

室内显示屏

100cmX100cm

p8

平米

9


16

企业铭牌1

40cmX60cm

0.8mm铜板+腐蚀烤漆

2


17

企业铭牌2

40cmX240cm

0.8mm铜板+腐蚀烤漆(弧形,折弯厚度3cm)

2


18

旗杆

9m

变径旗杆304#2mm不锈钢管+
6m×Φ114mm+3m×Φ102mm

27


19

宣传标语

100cmX100cm

550喷绘布+0.5mm彩钢板+30mm×30mm×1mm镀锌方钢架+立柱

平方

50


20

材料标识牌

画面:30cmX40cm单立柱 高:110cm
底座:40cm

车贴+0.5mm不锈钢板+20×20×1mm不锈钢支架+20×20×1mm不锈钢方钢十字底座

100


21

铝壳太阳能爆闪灯

50*17*12cm

6V/12A锂电池+160颗LED/50*17*12cm

20


22

工程彩门

100cmX100cm

550喷绘布+50×50×6mm镀锌角钢+0.5mm镀锌铁皮

平方

26.00


23

工地反光指示牌

圆牌60cm方牌1×1.8m 单管:3.5米

反光膜+1mm铝板+DN65*2mm镀锌钢管支架

20


24

安全警示牌1

画面:30cmX40cm单立柱:110cm底座:40cm

反光膜+0.5mm不锈钢板+20×20×1mm不锈钢支架+20×20×1mm不锈钢方钢十字底座

50


25

安全警示牌2

画面:60cmX80cm双立柱 高:150cm
底座:50cm

反光膜+0.5mm(201)不锈钢板+30×30×1mm(201)不锈钢支架+30×30×3mm不锈钢角钢底座

50


26

宣传标识牌

120×240cm

户外车贴+3mmPVC板+30×30×1mm(201)不锈钢方钢架

10


27

标识车贴写真

100cm*100cm

晶彩格反光膜+写真

平方

200


28

仿真草皮

1mX50m

15mm普通

50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7时00分。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设计图纸。

(3)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质量要求

4.货物验收方式

(1)货物到工地后,需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2)需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需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7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15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供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依据供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3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80%,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80%(与前面的数据同);依次类推;

(3)全部供货结束后的12个月内,开始支付第一月供货金额的17%,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供货金额的17%,依次类推;

(4)剩余3%货款,待本项目工程全部验交完后一个月内无息一次性支付完。

(5)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等票据;以及e订通(建行)、云数(中行、邮政)、航信(中行、微众银行、浙商银行)、简单汇(浙商银行、汉口)等各类脱核产品,票据贴现及融资费用由乙方承担。采用脱核业务支付的,自相应融资款支付至分供商账户之日,双方合同中约定的对应款项支付日期的相应延长相应期限,且另行延长的付款期限内的违约金、利息费用为0。

(6)若供需出现逾期付款的,供方同意按照起诉时供需欠付供方的最终货款金额,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上浮货款。供需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供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如有,可附图纸等附件)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湖滨路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李宝汉 联系电话:18487093253 邮 箱:935347732@qq.com

到货地址: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湖滨路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采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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