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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法律服务暨聘请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应在丽江金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江市玉龙县五台路丽水园商铺30-2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申请文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规定,丽江金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的委托,对丽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法律服务暨聘请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丽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法律服务暨聘请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条件且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1、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LJJN-ZB(2025)-051
1.2、项目名称:丽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法律服务暨聘请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1.3、地点:丽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1.4、预算金额:约2万元/年
1.5、投标上限价:2万元/年
1.6、采购需求:1、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书;
3、协助甲方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合同管理制度;
4、参与项目的谈判、协商、调解;
5、就甲方涉及对内管理文件及对外项目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提供合法性的意见、建议;
6、配合开展法制知识宣传;
7、参与行政诉讼、民商事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
8、需要法律顾问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1.7、服务要求:符合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及采购人的实际使用要求。
1.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因成交供应商未达到甲方服务要求时业主有权更换供应商。
1.9、报价方式:一次性包干价
1.10、踏勘现场会是否召开:不召开,供应商自行踏勘。
1.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律师个人执业资格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失信主体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视为无效;
(5)本项目为一个完整的包件,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6)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7)现场踏勘会议:不召开,供应商自行前往。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无,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根据财政部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执行(财库〔2014〕68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执行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为小微企业,货物服务类在进行价格扣除时给予10%的扣除、工程类3%的扣除(仅做一次扣除)。
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供应商报名要求:
5.1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及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17:30分。
5.3报名地点:丽江金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江市玉龙县五台路丽水园商铺30-2二楼)。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6.2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6.3获取费用及获取方式:200元/份,现场获取,不支持邮寄,售后不退。
6.4报名费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转账(开户名称:丽江金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营业部、账号:888900732510601、联系人:杨晓婷、联系电话:13987042342)。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时间:2025年11月20日14:00-14:30;
7.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4:30;
7.3递交地点:丽江金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江市玉龙县五台路丽水园商铺30-2二楼);
7.4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8.1会议召开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2会议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采购人:丽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0号国兴家园6栋1701
联系人:芮欣悦
电话:010-88355431
代理单位:丽江金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江市玉龙县五台路丽水园商铺30-2二楼
项目联系人:杨晓婷
电话:1398704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