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信息,现将(东方石化缓蚀剂框架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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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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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石化缓蚀剂框架协议 |
东方石化原料预处理装置缓蚀剂一年年使用量24吨;催化裂解装置缓蚀剂一年使用量17吨; 汽油加氢装置缓蚀剂一年使用量2吨;60万吨/年液相柴油加氢装置、3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装置缓蚀剂一年使用量共7吨。 使用量共计50吨(一年);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
(11月) |
1.业绩: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境内至少具有2个类似装置缓蚀剂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和2)到货验收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买卖双方名称、货物名称、供货数量及到货验收证明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买卖双方名称、货物名称、供货数量及到货验收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2.供应商应为制造商,供应商成立需满足三年,不允许贸易商参加。 3.提供2022-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4.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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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