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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仁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区、沐川管理处VI物料制作及安装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四川道宇建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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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仁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区、沐川管理处VI物料制作及安装项目。
2.2 项目实施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3 实施内容:根据比选人要求,按照清单完成相关物料制作及安装。
2.4 服务期:20个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满足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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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1个广告制作(或标志标牌)供应等相关业绩;
3.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比选申请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比选申请。(事业单位除外)(提供网站截图)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提供网站截图)。③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中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没有弄虚作假(书面承诺)。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
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5年11月12日开始在"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glwl.scgs.com.cn/)"免费匿名下载比选文件。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比选文件有关通知(如有)由比选申请人在"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glwl.scgs.com.cn/)"自行查阅与下载。
4.3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因未能及时下载资料(如果有)的相关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莱蒙都会2栋10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选人:四川道宇建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莱蒙都会2栋10楼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28-86058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