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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龙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中心标识标牌广告制作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招标变更
四川-成都市
发布时间 2025-11-12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0820250003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中心标识标牌广告制作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17 09:30:00,更正为:2025-11-18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1-17 09:30:00,更正为:2025-11-18 09:30:00。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唐琳夏、张静 028-8772129-5114,更正为:唐琳夏、张静 028-87795756-5124。

一、采购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1)技术实施”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涉及更正内容如下:

1、原:“(一)★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清单”的相关要求制作标识标牌, 因系统固化原因,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1-《采购清单》。”

更正为:“(一)★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清单”的相关要求制作标识标牌, 因系统固化原因,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1-《采购清单》和采购文件附件3-《新中心标识标牌及文化类制作服务清单--设计图例》。”

2、新增:“▲2.供应商须在合同履约期间针对《新中心1层-12层楼层导视及各科室文化宣传及科室制度牌-设计方案》提供深化设计服务。由于系统固化原因,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4-《新中心1层-12层楼层导视及各科室文化宣传及科室制度牌-设计方案》。”

3、原:“★(四)、考核要求:1、采购人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表见采购文件附件2),根据考核结果每季度付款,考核表共计10项得分标准,单项非常满意为10分、满意为6分、一般为2分、不满意不得分、非常不满意扣2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表示该季度标识标牌考核不合格,支付原金额的60%。两次及以上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提出终止协议。”

更正为:“★(四)、考核要求:1、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表见采购文件附件2),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付款,考核表共计10项得分标准,单项非常满意为10分、满意为6分、一般为2分、不满意不得分、非常不满意扣2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表示考核不合格,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60%。”

变更后的采购文件以一体化平台中推送的采购文件为准

由于字数限制,其余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采购品目:C23150000 广告宣传服务;

2.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4356267;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48号(新鸿路地铁站B2口步行280米);

3.计划编号:51010825210200008411;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成华区龙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寺火神庙路19号

联系方式:石老师 028-84207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唐琳夏、张静 028-87795756-51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琳夏、张静

电话:028-87795756-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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