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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软装、教玩具、家具及标识系统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公告
上海-黄浦区
发布时间 2025-11-14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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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招标正文:

各潜在供应商:

我局现对“黄埔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软装、教玩具、家具及标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软装、教玩具、家具及标识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背景与目的:

为贯彻落实《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精神,依据《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南(试行)》、《广东省“十四五”时期“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广州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及《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特设立黄埔区示范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本项目旨在通过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及标识系统,打造一个集示范、培训、服务于一体的,兼具温馨、质感、儿童友好、运营高效的现代化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全区托育服务发展提供标杆和支撑。

(三)采购方式:比选

(四)预算金额:不高于人民币75.5万元。超过项目预算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五)采购内容:

为黄埔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采购软装、教玩具、家具及标识系统采。具体内容包括:

1.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行业从业人员培训中心、儿童早期发展指导室、评估室、会议室、研发室、直播室、其它功能区等区域所需的设施、设备、物资及教玩具。供应商需提供整体配置方案,确保环境温馨、安全、专业,并充分考量运营维护的便利性与经济性。

2.为中心提供完整的标识系统解决方案,包括品牌形象设计(Logo等)、室内外导视标识、安全标识及文化氛围营造等。规划对应的儿童活动、参观学习、人员实训及安全消防动线,并根据空间和动线的设置,设计相应的空间标识、教保体系展示及托育照护sop操作指引、文化墙展示、空间装饰。在视觉上实现儿童友好、老师友好,内容专业详实,设计简洁,指引清晰,贴合空间及动线的呈现,与整体环境风格相匹配,符合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的内容及设计要求。设计方案须充分体现儿童友好理念,与整体环境协调统一。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2)至(6)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证明材料)

(二)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见公告附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方式

时间:公告有效期内

方式:线上下载(见公告附件)。

四、 响应文件应包含的内容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报价表

(四)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八)承诺函

(九)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十一)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二)履约进度计划表

(十三)各类证明材料

(十四)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十五)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五、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 9时0分—2025年11月20日18时0分(北京时间)

提交(或邮寄)响应文件地点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C栋7楼715室,邮政编码:510530

六、 公告有效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此次采购的详细技术、服务需求及评审标准,请参阅公告附件。

单位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C栋7楼

联系方式:彭先生

联系电话:020-8211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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