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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海区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会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佛山市
发布时间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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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招标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总工会2025年南海区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会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因工伤类案件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环节是职工获取工伤赔偿的源头环节,在此环节做好化解工作可以帮助职工省时、省力、省钱、省事的方式得到工伤赔偿;同时也能让企业更好、更快速解决纠纷,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为保障职工在工伤赔偿等行政争议中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南海区总工会拟在佛山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佛山市行政诉讼统一管辖地,即顺德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开展南海区工伤类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会法律服务,该项目服务期限为2025年12月 - 2026年11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接受南海区职工相关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南海区司法局)、顺德区人民法院行政庭(佛山市行政诉讼一审统一管辖地,位于佛山市东平新城中欧中心)委派,对我区工伤认定案件(具体调

解阶段为工伤认定行政复议阶段与对工伤认定不服的行政诉讼
一审阶段)及其他职工相关行政争议案件进行诉前、诉中调解,
引导诉讼当事人、第三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在诉后为涉案职工做
好解释和安抚工作,参与委派单位涉诉信访矛盾化解等;
2.完成其他适合工会组织参与调解的行政争议;
3.协助委派单位完成项目的归档工作;
4.完成委派单位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项目要求及费用
(一)采购1家调解组织提供服务,项目总费用不高于10
万元。
(二)项目基本费用: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采用框架合同
形式,成功调解案件单价不高于600元/宗,合同总金额不高于
10万元,每季度结算一次。
四、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对象:专职从事调解工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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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获得服务资格后不允许分包、
转包;
8.已建立工会组织将予以优先考虑。
9.获全国性荣誉的单位予以优先考虑。
五、确定项目承接单位
区总工会将成立由南海区总工会、南海区司法局、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德区人民法院组成的评估小组,根据申报单位的资质、经验业绩、团队配备情况、服务时效、质量承诺以及与工会组织的合作经验等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估。
六、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申报机构简介、相关工作经验,工作案例,获奖情况等。
(二)对采购项目实施详细方案。
(三)项目团队配备情况,人员资历情况。
(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授权书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项目报价及费用构成明细(格式自拟,含单价报价)。
(六)《诚信承诺函》(格式自拟)。证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相关上级主管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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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主体信用记录(截图)。

(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

七、申报时间

(一)投递日期:2025年11月17日17时30分前。

(二)投递方式:请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送佛山市南海区总工会权益保障科,电子扫描件1份发送至指定邮箱:zgh@nanhai.gov.cn。(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天佑三路1号南海区总工会),提交的材料必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7 - 8623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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