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FA-BFJL-DL-2025183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资本集团 VI宣传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资本集团 VI宣传品采购一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资本集团 VI宣传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资本集团 VI宣传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或财务会计报表。(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 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 2024年之间的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或财务会计报表,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磋商。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11月 14日 09时 00分到 2025年 11月 20日 16时 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1份;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1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1月 24日 09时 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栋 405室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11月 24日 09时 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栋 405室开标室。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资本集团VI宣传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栋 405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5年 11月 24日 09时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DFA-BFJL-DL-20251830 |
| 项目名称 | 长春资本集团 VI宣传品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预算 | 850000元 |
| 采购内容 | 长春资本集团 VI宣传品采购一批,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产品技术标准和要求” |
| 交货期 |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4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货物交付 |
| 交货地点 | 长春市朝阳区创新路军转基地科创大厦,需负责货物搬运至指定存放区域并完成清点交接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或财务会计报表。(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 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 2024年之间的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或财务会计报表,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磋商。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 时间 | 2025年 11月 14日至 11月 20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栋 405室 |
| 方式 |
现场购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1份;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1份。 |
| 售价 | 50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 | 2025年 11月 24日 09时 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栋 405室开标室 |
五、开启
| 时间 | 2025年 11月 24日 09时 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栋 405室开标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2 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
6.3 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依法另行组织磋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北京大街 177号
联系人:朱尚峰
电话:0431-88953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栋 405室
联系人:吴亚男
电话:0431-84621603转 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亚男
电 话:0431-84621603转 805
招 标 人: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北京大街 177号
联 系 人:朱尚峰
电 话:0431-8895327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栋 405室
联 系 人:吴亚男
电 话:0431-84621603转 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