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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信科公司智慧安防系统及会议室系统物资采购项目-20251117 采办计划公告
招标预告
天津-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25-11-17
招标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信科公司智慧安防系统及会议室系统物资采购项目-20251117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信科公司智慧安防系统及会议室系统物资采购项目

1、采购内容:信科公司智慧安防系统及会议室系统物资采购。

2、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3、本项目地点: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东海西路215号中海油大厦(舟山)。

2025年11月

1、营业执照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仅许贸易商、代理商参标。

 2、业绩要求:

1)2025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答人应提交至少1个合同的通信系统产品的已完成的供货业绩。

2)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①业绩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供货内容等内容;②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全额发票。(备注:上述两项资料都需要提供,否则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3)若业绩合同为框架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要求订单编号或者内容要与框架协议相关联,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没有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部分业绩证明文件,均视为未响应。应答人所提供的业绩须为合格且有效的业绩,全部发票不得出现因质量等问题导致的退票、作废、红冲等情况。评审时评委通过网上查询发票真伪,如查询发票出现退票、作废、红冲等情况,本项业绩将直接评审为不合格。如包含多项业绩,每项业绩均按照以上要求评审,如所有业绩评审均不合格,则此项将直接评审为不合格。(也可要求:如提供多项业绩,其中一项业绩评审不合格,则此项直接评审为不合格)。  

3、贸易商需满足:

1)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

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4、代理商需满足:

1)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

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4)具有有效代理证书,且满足资质要求,且不能为项目代理。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李文猛

电话:022-25802267

邮箱:liwm12@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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