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DT-GZ-JJCG-016
沈阳国际展览中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本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含税价格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国际展览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形象宣传片制作。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组织形式: 企业自主采购。
4.采购方式:网上比价。
5.采购内容:形象宣传片制作。(详见附件一:用户需求)
6.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万伍仟圆整(小写:¥25000.00元)。
7.交货地点:甲方要求的指定地点。
8.交货方式:指定地点交货。
9.交货期:乙方自甲方下达订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
10.现场踏勘:无
二、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下列报名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基本报名要求(见附件二)。
2.其他要求:无。
三、报价
1.合格供应商须以“需求清单”规定的描述进行报价,本项目不允许缺漏项,正式报价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本项目比价结果,并除追究经济后果外,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1)报价缺漏项按不报价处理,情节严重致使项目流标,造成我公司因物资未到货而影响到运营生产、服务等严重后果的;
(2)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
2.报价人应进行一次性报价(含税价格的报价),甲方不承担报价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答疑及澄清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1月21日11:00时(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4.本项目在线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1月21日15:00时(逾期无效,以网站系统报价提交时间为准)。
5.若第一次公告报价者不足三家,甲方有权发布二次比价公告后重新挂网比价,仍不足三家,甲方有权接受本次网上比价结果或另行组织采购。
6.若本项目网上比价竞争不充分,甲方有权取消本次网上比价结果,另行组织采购。
甲 方:沈阳国际展览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会展路9号。 邮 编:110101
项目咨询电话:13840140917
投诉受理电话:024-89566753
纪检监察电话:024-89566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