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NJYP-2025166HG)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同力建设集团总部基地项目人防门、暖通、三防与标识标牌等采购及安装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99.83369400 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同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编号: NJYP-2025166HG 2.项目名称: 南京同力建设集团总部基地项目人防门、暖通、三防与标识标牌等采购及安装 3.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1998336.94 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 南京同力建设集团总部基地项目人防门、暖通、三防与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一体化服务。本项目采用全费用报价,详见货物报价单。 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80 日历天内完成所报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7.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同力建设集团总部基地项目人防门、暖通、三防与标识标牌等采购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同力建设集团总部基地项目人防门、暖通、三防与标识标牌等采购及安装:
1.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应当具备如下条件,并依照规定提供材料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 2025 年任意三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025 年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招标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及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缴纳至至少一个月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为人防门生产厂家(制造商)需满足下列要求。若投标人为人防门代理商则须提供生产厂家(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并加盖生产厂家(制造商)公章,且生产厂家(制造商)需满足要求。 2.2 投标人为人防门生产厂家(制造商)的,需具有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且需在江苏省人防办质量检测登记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提供的人防门产品为必须经国家人防办批准和江苏省人防办登记备案的企业生产和销售的防护设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站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并出具承诺书:(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前往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万泰路 39 号宸泰科技大厦泰楼 7 楼)获取纸质招标文件(所有提交的文件均须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费用:500 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密封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万泰路 39 号宸泰科技大厦泰楼(杭州银行旁)7 楼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参加投标会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投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本标段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5、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长泓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 标 人: 南京同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栖霞区恒广路 9 号
联 系 人: 葛工
电 话: 13801450735
电 子 邮 件: 289470974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万泰路 39 号宸泰科技大厦泰楼(杭州银行旁)7 楼
联 系 人:冯工
电 话:025 - 52166105 转 8029
电 子 邮 件:28947097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