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油气分公司东胜气田锦30井区3号河道开发项目21号集气站
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华北油气分公司东胜气田锦30井区3号河道开发项目地面工程21号集气站工程已由中国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以《关于东胜气田锦30井区3号河道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华北油气﹝2023﹞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华北油气分公司东胜气田锦30井区3号河道开发项目地面工程21号集气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合同估算金额:785万元(不含税)。
2.4招标范围:华北油气分公司东胜气田锦30井区3号河道开发项目地面工程21号集气站工程、外输管道工程、进站道路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以及投产试运保障、交工验收、质量缺陷维修等全过程的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1级),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20年以来有油气田地面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20年以来有油气田地面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油气田地面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或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20年以来有油气田地面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采用银行电汇方式支付:
开户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桐柏路支行
开户账户:41001519010050202830
联行号:105491000313
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备注不详或不备注不予开具发票,将电汇单发送至招标人邮箱(luxr.hbsj@sinopec.com)。
及时开取收款发票(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获取: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71-86002073;
邮箱:guofeng.hbsj@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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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电话:0371-86002035、0477-3815080;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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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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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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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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