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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医院形象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协商邀请
中标公告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发布时间 2025-11-18
招标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医院形象宣传项目,拟定

采购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名称

1

121500003185273046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医院形象宣传项目

2.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 :

包号

标的名称

预算金额

服务要求

服务费支付方式

1

医院形象宣传项目

98000元

1.乙方(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经济生活节目制作传播中心主持人雷蒙、晓雪参与制作并发布3条医院形象宣传短视频,每条时长约3分钟。

2.发布平台为《奔腾融媒﹒民生板块》、《奔腾融媒﹒都市全接触》抖音号及视频号,每条短视频在各平台发布一次,共计发布9次。具体发布时间由双方协商。

3.乙方主持人需参加一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主办的直播活动,时长60分钟,直播平台为经济生活频道奔腾融媒客户端专区。

4.乙方提供详细策划方案,并对委托制作内容享有终审权。

由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制作发布前,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满6个月止。

4.服务地点和时间:

(1)短视频制作与发布:发布平台为线上指定新媒体账号。发布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直播活动:地点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胸科医院)主办的活动现场。直播活动具体日期由甲方提前协调并通知乙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

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单一来源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11月19日09:00至2025年11月21日17:00,将供应商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2877614728@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命名,且在正文部分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资料送达时间以采购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采购人不予接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下午3:0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1106室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4日下午3: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1106室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高速至110国道中段

邮政编码:010000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471-343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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