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东方石化110KV东方石化I线、那化甲线维保服务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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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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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方石化110KV东方石化I线、那化甲线维保服务 |
1.采购范围 本维保服务项目是针对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110kV东方石化I线、那化甲线架空线路及电缆线路维保服务。服务地点海南省东方市。本服务有效期为三年,预计自2026年02月01日至2029年01月31日止,具体开始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技术要求 详见询价技术文件 |
2025年12月 |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本单位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唯一投标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报价均无效。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具有二级或以上资质,许可证应可在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网站(https://zzxy.nea.gov.cn)核实,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国内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的供电系统线路维保服务业绩合同。 (2)投标人须按规定要求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合同服务内容。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人员要求 日常巡检人员需配备3人,均具有供电系统3年从业经验。 5.社保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近三个月内具有缴交社保的证明。 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投标人自 2022年1月1日(提示:由投标截止日上推3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事故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 (2)投标人或投标人本次招标相关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招标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a)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b)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c)处于破产状态的;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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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