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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通用物资品类部-装备技术公司电网供电可靠性及智能化改造材料采购专有协议-20251120 采购计划公告
招标预告
天津-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25-11-20
招标正文:

为便于投标人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装备技术公司电网供电可靠性及智能化改造材料采购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包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源基本要求

备注

 

装备技术公司电网供电可靠性及智能化改造材料采购专有协议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预计发标时间2025年12月。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信誉要求

1.申请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三年(2021年-报价截止日前)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 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5.申请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投标人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6.询价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议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响应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响应文件为准。

 

 

 

财务报表要求

投标人须投标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电气设备的供货业绩。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 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属性要求

本次允许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1)若为制造商,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a.三体系管理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b.厂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

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代理证书,且满足资质要求,且不能为项目代理。

 

 

 

付款条件

按照采购订单付款。卖方在每批次实际交付货物并经买方执行方验收合格后,向买方执行方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具体见买方执行用户下达的采购订单中的要求),买方在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并审核无误后【45】日内支付订单价款【100%】。如付款到期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付款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协议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本合同届满1年,若买卖双方对合同谈判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技术指标

投标人承诺满足技术要求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7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联系单位: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联系人:陈相羽

联系电话:022-25801309

邮  箱:chenxy8@cnoo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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