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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气象信息中心气象大数据处理楼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
委托招标
陕西-西安市
发布时间 2025-11-21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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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ZZSP-045
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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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00:00:00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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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招标正文:

气象大数据处理楼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区信息大道1号林隐天下25幢1单元1220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ZZSP-045

项目名称:气象大数据处理楼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7.080000 万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期限同施工工期及拆除工程工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监项目。供应商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4)供应商近三年以来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声明。(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1日  至 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信息大道1号林隐天下25幢1单元12208号

方式:获取文件时需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注: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不允许二次复印);本项目所需提供资料不接受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北关正街36号天忆酒店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北关正街36号天忆酒店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资格要求如下:

(1) 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

(2) 财务状况报告(二选一):

① 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公司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② 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网站截图。

(6) 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 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监项目。供应商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

(3)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4) 供应商近三年以来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声明。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6)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陕西省气象信息中心     

地址:西安市北关正街36号        

联系方式:刘工 15291185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中资尚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13022967382            

联系方式:曹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1529118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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