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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海油发展天津海洋装备智能制造基地 ( 一期) 建设项目脱销塔采购-20251121 采购计划公告
招标预告
天津-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25-11-21
招标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天津海洋装备智能制造基地 ( 一期) 建设项目脱销塔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海油发展天津海洋装备智能制造基地 ( 一期) 建设项目脱销塔采购

1、主要服务内容:

脱硝塔采购。

2、服务期:2026年3月20日前完成安装、2026年5月份完成调试和相关取证工作。(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服务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油发展天津海洋装备智能制造基地透平测试维修车间。

2025年11月

一、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二、投标人属性:卖方应为标的货物的制造商(制造商全资或控股的销售公司,以及制造商的母公司视同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和贸易商,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制造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1)投标人需具备生产场地(含分公司场地)并提供产权证明文件(产权证复印件或房地产管理部门证明或购买合同等);2)若租赁场地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承租人需是投标人)。投标人投标时按照模板要求提供制造商承诺书和制造商证明文件。

三、业绩要求: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信息公开):

(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内容包含“脱硝塔”或“烟气处理装置”的供货业绩;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1月21日13:00:00)至(2025年11月27日13: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采办计划公告“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的反馈材料。

采办联系人:杨洋022-25802217  yangyang6@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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