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KCG20222265
中煤华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山西保利裕丰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裕丰公司运煤道路及场区道路修整工程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谈判。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背景
2021年9月裕丰公司受强降雨影响,运煤道路(堡子桥至矿区段)部分道路坍陷,路面沉陷破损严重,挡墙坍塌,严重影响职工上下班及运煤车辆运输;原高远裕丰主要场区道路、石坝坍塌,影响支架等物料转运,需对其进行破损道路修补、沉陷区开挖治理、塌陷道路、挡墙砌筑。
1.2施工内容
具体详见施工图(附件1)和工程量清单(附件2)。实际工程量包含但不仅限于工程清单中的施工内容,请投标单位结合施工图自行核算。
1.3施工要求
施工必须严格依照经裕丰公司审定的施工图纸的相关内容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按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应接受裕丰公司的检查、监督,并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19)
2、《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4、《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
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8)
6、《挡土墙设计规范》(SL379-2017)
7、《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8、国家现行的其他相关施工规范、规程。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建设工期:不得超过90日历天
1.6建设地点: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裕丰公司
1.7质保期: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条例未约定的,质保期为一年。
1.8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根据已批准工程进度价款85%按月结算,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交工程结算资料,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项目结算审计,乙方根据审定金额开具9%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至甲方,发票挂账后,扣除水电费甲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留取5%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无其他违约行为的,工程无质量问题,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付款方式为:以银行承兑或电汇方式支付。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近三年内具有类似规模及以上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三项,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业绩造假给予废除谈判资格处理。
2.2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合法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该单位为独立法人资格。
2.3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4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
3.1在“中煤招标与采购网”上公开报名。
3.2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报名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查看报名初审结果。
3.3报名后请与项目负责人联系,以便及时审核通过。
3.4报名时间:6月6日-6月13日 15:00
4.谈判文件递交
谈判文件应于2022年6月14日8:30之前递交到山西省灵石县中煤华利大厦9楼会议室(开标地点),未按时递交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5.开标
定于2022年6月14日8:30 在中煤华利山西分公司9楼会议室开标。届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煤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7.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保利裕丰煤业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
联 系 人:连海江
联系电话:15935738234
代理机构:中煤华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
邮 编:031300
联 系 人:张斌
联系电话:17335159288
传 真:0354-7657683
8.监督及其他
1.询价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报名、报价。
2.询价响应单位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将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禁止参与本企业任何采购活动。
3.各报价厂家在参与我公司采购项目过程中,如发现任一环节出现故意刁难等不公平现象和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可向我公司进行反映,监督电话:13934184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