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信科公司通讯机房七氟丙烷灭火装置采购项目-20251122 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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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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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科公司通讯机房七氟丙烷灭火装置采购项目 |
1、采购内容:七氟丙烷灭火装置。 2、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3、本项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二路1号中海油大厦B座4F。 |
2025年11月 |
1、营业执照要求: 1)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应答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制造商须提供: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厂房、库房证明(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 3)与标的物相关的生产设备证明(设备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 3、贸易商须满足: 1)近一年利润不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 2)自有社保人数≥5人,提供近三月连续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的至少1项海油外业绩合同及发票。 4、代理商须满足: 1)近一年利润不能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 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的至少1项海油外业绩合同及发票。 4)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代理证书,且不能为项目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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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1月22日)至(2025年11月2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韩树杰
电话:022-25803741
邮箱:hanshj2@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