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防治工作,进一步宣传普及防治知识,充分发挥基层宣传教育工作的优势,提高群众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防治知识知晓率,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拟在辖区内各小区投放灯箱广告,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小区灯箱广告宣传项目实施单位。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发布内容艾防宣传进小区—小区灯箱广告宣传项目
三、比选程序及灯箱广告需求
(一)比选公司资质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
2、应答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覆盖本项目相关服务范围,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应答人应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覆盖: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加盖鲜章)
4、应答人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非法人代表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租用灯箱需求
1、小区灯箱大小:约1.3米(宽)×2.2米(高)及以上。
2、小区灯箱位置:覆盖达州市主城区(西外、南外、北外)。
3、小区灯箱广告发布数量:40个。
4、小区滚动灯箱广告发布时间:6个月。
(三)费用预算
本项目总价控制在4.8万元以下。
(四)报名地点
达州市通川区西外塔石路522号达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科研科6楼妇幼健康科
联系电话:0818-2113200
联系人:罗婷婷
(五)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6日上午8:00至11月28日下午17:30。
(六)评标时间
2025年12月2日下午15:00在医院行政综合楼5楼1号会议室。参加比选的单位(公司)应不少于3家,以公司资质、履约能力、点位分布、服务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现场确定1家公司作为本项目中标及实施单位。
四、合同签订和服务期限
项目中标单位经公示后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以服务事项签订合同期限为准。
本方案对外公告3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1月28日)。由本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来人或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818-211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