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湖北清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讼案件委托代理法律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湖北清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讼案件委托代理法律服务;
1.2采购人:湖北清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采购人为去化车位库存,选取一定数量车位调整至合适价格,面对市场客户进行挂网拍卖。2024年12月17日,被告**公司通过**平台以 3000 万元竞得采购人项目1-4期600个未售车位使用权。2025年2月17日,采购人与被告**公司签订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被告**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支付首期款。根据《转让协议》约定,被告**公司应于2025年6月30日支付第二笔进度款**万元,截至目前尚未支付,且该公司现场已无销售人员,车位销售工作处于停滞状态,该公司已构成违约。采购人拟向法院诉请确认合同解除,并要求被告**公司支付违约金**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湖北清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讼案件委托代理法律服务包括:(1)为采购人提供针对性的咨询、起草相关文书;(2)梳理采购人涉案事实,搜集整理案件相关证据,制定详尽的案件处理策略,并就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意见;(3)就本项目代理采购人进行法律诉讼,包含本案一审、二审、再审等案件执行全过程诉讼服务,直至案件执行完毕;(4)案件处理过程中,需要实时向采购人反馈案件进展,并按照采购人内部制度要求,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案件会商、相关案件报告等工作;(5)与案件相关的其他需要供应商支持的法律事项。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开始至项目结案;
2.4服务地点: 武汉市;
2.5服务标准: 符合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联投集团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内(提供入库邀请或其他证明);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年(2020年11月1日-2025年11月1日,时间以法院、仲裁委裁判文书为准)承接过一项合作经营类合同纠纷案的法律纠纷代理服务;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律师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执业年限5年以上,近5年承担过类似案件代理服务项目,具有丰富的案件代理服务经验。;
3.1.7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4.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1月 28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5 日 14 时 0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其他6.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采 购 人: 湖北清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洪山区白沙四路59号清江锦城K2沁园西侧1、2、3栋底商6号
联 系 人: 邹卫
电 话: 15727069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