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2025年消防员人身保险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ZC-ZBXM-2025078
项目名称:购买2025年消防员人身保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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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保险期限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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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2025年消防员人身保险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起计1年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起计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须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同一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的,将同时作无效响应处理。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他规定)。(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7日 至 2025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方式:(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①现场获取: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在上述获取磋商文件期间将以下证明文件递交至佛山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人民路76号11层)进行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②线上获取: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在上述获取磋商文件期间将以下证明文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佛山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邮箱(fszcyg@126.com)进行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后将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电子版发给报名供应商则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汇款凭证或支付凭证;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如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将报名资料作为邮件附件,以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以下邮箱:佛山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邮箱(fszcyg@126.com)。 注:如需邮寄,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3)磋商文件费用,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可采用现场支付或银行汇款(或转账)方式缴纳。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缴纳磋商文件费用的供应商,须以与其供应商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对公账户网银汇款或以供应商名称到银行现金汇款),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的信息:购买2025年消防员人身保险。 购买标书账户(非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 收 款 人:佛山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 号:80020000023008095 开户银行:南海农商银行狮山支行 联 行 号:314588021606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人民路76号11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人民路76号11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②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③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15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757-86269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人民路76号11层
联系方式:柯先生0757-83381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先生
电 话: 0757-83381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