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深圳区域中心-海油发展惠州地区普通废弃物处置服务通用协议-2025年11月第38批次1个采办包20251127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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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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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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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油发展惠州地区普通废弃物处置服务通用协议 |
采购范围: 主要技术指标: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
2025年12月 |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4.专业资质:(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 件 扫 描 件 ( 原 件 备 查 ), 并 可 在 全 国 排 污 许 可 证 管 理 信 息 平 台https://permit.mee.gov.cn/permitExt/defaults/default-index!getInformation.action核实。
5.业绩要求: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已完成的固废回收或分拣或处置服务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复印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若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合同业绩),合同/订单业绩资料原件备查。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或订单首页、合同或订单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或订单签署时间、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可体现为: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甲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注:订单编号或内容与年度协议相关联。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6.信誉要求: A、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C、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7.服务商要求: 服务商需满足:1)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如适用);3)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须提供注册资本缴纳证明, 注册资本金缴纳证明可提供银行转账记录、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第三方网站(包括但不 限于天眼查、企查查)截图、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大 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实缴注册资本缴纳证明。 (如适用)。服务商实缴注册资金要求:应答人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应答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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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唐蕊0755-26022083,邮箱:tangrui2@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