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装备技术公司海洋石油791坞修服务专有协议--20251126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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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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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装备技术公司海洋石油791坞修服务专有协议 |
1.采购内容概述:海洋石油791坞修服务 2.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3.本项目地点:目前船舶作业地点在渤海范围内,为了节约时间及运营成本,采取就近厂修的原则,如由于船舶作业地域发生改变,距离渤海较远,投标人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安排附近满足船舶修理要求的船坞进行修理。 |
2025年12月 |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应答),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的,应答均无效。 二、业绩要求: 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至少1个合同的船舶厂修服务验收业绩。 2、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 (1)、若业绩合同为总价合同,需同时提供以下内容:1)合同,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服务内容。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2)、若业绩合同非总价合同,需同时提供以下内容:1) 合同,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服务内容。2) 与合同相关联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3)与上述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服务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相关信息能清晰证明其与合同的关联性,则无需提供上述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三、船坞要求: 1、自有船坞需要提供自有产权证明及有效期内的船坞CCS证书(干坞除外),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提供的船坞按照船级社规范的要求满足海洋石油791船坞修要求。 2、非自有船坞需要提供合作的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内的船坞CCS证书(干坞除外),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提供的船坞按照船级社规范的要求满足海洋石油791船坞修要求。 3、母公司使用子公司船坞或者子公司使用母公司船坞的情况,如两家公司属于独立法人机构,则视为非自有船坞,需按本项第2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协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5年,采取1+1+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双方对合同条款即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服务委托书/订单,该服务委托书/订单应履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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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022-25802316
联系邮箱:chenwei65@cnoo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