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中心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标识标牌城区重点点位设计制作安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标识标牌城区重点点位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中昕国际ZZC[2025]089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9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9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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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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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标识标牌城区重点点位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
1.00 |
19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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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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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标识标牌城区重点点位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
项 |
元 |
190000 |
总价 |
无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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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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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12月 1日至2025年12月3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日每天8:30~12:00时,15:00~17:30时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报价资格。
8.2获取地点及方式:
地点: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丽园君悦(三期)9幢一单元401)。
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箱报名(邮箱:zxgjzz@163.com)
9.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4日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丽园君悦(三期)9幢一单元401),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谈判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4日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丽园君悦(三期)9幢一单元401),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2.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人:漳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中心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8号
邮编:3630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6-2920985
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丽园君悦(三期)9幢一单元401
邮编:363000
联系人:肖文贞、洪阿明、王海英
联系电话:0596-2999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