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ZQN2025-CG-054)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本包头市中心医院文化标识及宣传制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8.5万元,招标人为包头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 文化标识及宣传制品,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文化标识及宣传制品
【1】文化标识及宣传制品,详见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8日下午17:00截止(报名时间以此为准。招标代理机构法定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接受) 地址: 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8B号楼1604) 。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下述证件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如资料不全,拒绝其报名。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网页截图④投标人信息表(格式自拟,需包含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信息);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获取时间: 从2025-12-01 12:00:00到2025-12-08 17:00:00。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递交截止时间: 2025-12-22 09:30:00。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8B号楼1604) 。
开标时间: 2025-12-22 09:30:00。
开标地点: 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8B号楼1604) 。
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包头市中心医院的委托,现对包头市中心医院文化标识及宣传制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本项目报名。;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包头市中心医院。
招标人:包头市中心医院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路61号
联系人:徐文华
电话:0472-6955601
招标代理机构: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8B号楼1604
联系人:闫国文
电话:18647990558
邮件:zqnzb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