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綦江区司法局党委会议决定,为高标准完成我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阵地建设,我局拟对部分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阵地进行优化完善,按照采购规定,采用询价比选采购方式购买相关服务,特制定如下采购公告。
一
询比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綦江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阵地标识标牌制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古南、文龙、三江、新盛、通惠、石角、石壕、篆塘、东溪、赶水、郭扶、丁山、安稳、扶欢、永城、中峰、横山综合行政执法阵地。
(三)采购预算110000元(大写:壹拾壹万元整)。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丰富广告设计制作经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采购服务内容
整体服务要求:参照《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指引(5.0版)〉的通知》中的具体标准,按照我局要求,对门头、挂牌、背景墙、制度牌等标识标牌进行制作与安装。
四
商务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需公司针对本项目组建合理、高效的工作项目组和施工队伍,并按要求为工作组人员参加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做好安全保障;
(二)工期要求:15日之内完成;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次日开始实施本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付款。
(四)验收要求:
1.项目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验收方式以客户现场验收签字确认为准。
(五)质保:
1.工程质保期为一年。
2.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因素损坏,施工单位15日内要按合同要求维修到位。
(六)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在获得中标通知的7日内,按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若中标单位未能按中标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则视为中标单位弃标。招标单位将通知评标小组推荐下一个候选单位中标。
五
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项目经办人:张明剑
电话:023-48775545
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龙角路156号
六
评选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采购人对已入围评审的报名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和报价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未入围的报名供应商不参与评审。
评选标准
七
其他有关规定
1.凡有意参加询比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2日之前,在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办公室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等询比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比实质性要求内容。
2.供应商须在2025年12月3日前到区司法局办公室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3.无论询比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自行承担。
4.供应商必须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要求。
5.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八
供应商提交相应文件
1.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盖章的报名资料文档一份。
2.采购人将以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见附件),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