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
云港城项目4#地块物业品牌服务及物业前介服务(第二次)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广州市
发布时间 2025-12-01
招标正文:

一、采购人:广东粤海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概况、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云港城项目4#地块物业品牌服务及物业前介服务(第二次)

2.项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与云城南四路交叉路口

3.项目概况:云港城项目4#地块位于云城西路与云城南四路交叉路口西北侧,建筑面积约38万m2。

4.本项目含增值税总价控制价金额为480,000元,不含增值税总价控制价金额为452,830.19元。

5.采购范围:云港城项目4#地块物业品牌服务及物业前介服务,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照时间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竞价人须提供在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内,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1个,类似项目业绩指的是商业写字楼或综合体项目的物业管理咨询服务或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或物业管理全管项目服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竞价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项目建筑高度(如有)、签字盖章页及签订日期)。

3.响应人无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且两年内(按信用中国网站载明的 处罚决定日期 起计至发布公告日)不存在以下负面情形【负面情形具体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含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在合同履行中出现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如响应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在两年内存在以上提及负面情形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4.按要求提供《响应声明》(格式详见附件1)。

5.响应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响应人提供的《响应人声明》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响应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为无效响应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未被采购人拒绝响应,不在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中。

注:未在响应人资格要求中单列的资格审查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联系人:李工

2.联系电话:020-66262041

3.邮箱:lgh@gdland.cn

七、廉政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1.廉政举报电话:020-38332829

2.廉政举报信箱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08号粤海天河城大厦44楼

3.采购人上级单位: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诉电话:工程类020-83742515;非工程类020-83742511


附件1.

响应声明

广东粤海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云港城项目采购4#地块物业品牌服务及物业前介服务(第二次) 采购响应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响应申请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我方愿意配合你方对我方进行相关考察,也愿意提供你方要求的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串通,不出让响应资格,不向采购人或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本公司保证: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没有参加此次响应,且此次响应为非联合体响应。

五、本公司承诺,在本项目采购工作中,我司如出现下列严重不诚信行为,贵司及其关联公司有权将我司列为拒绝合作的供应商,时效最长为3年(时间按其行为被认定或确认时起算,时长根据具体情节严重程度确定):1.采取欺诈、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的;2.泄露委托单位、当事人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委托单位、当事人公司利益或声誉的行为;3.作出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禁止的其他行为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严重影响履约质量的情形;4.恶意搅乱甲方采购工作正常进行,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行为,影响甲方正常招采工作程序;5.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存在合同履约纠纷,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属承包方违约的。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登录后查看更多信息
支付方式
支付金额
[[nowPrice]] 原价:¥[[beforePrice]]
支付后可开具正规发票
数据纠错
X
(最多3张,每张不超过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