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HZC202521287)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艺术研究中心艺档展示厅展览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5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艺术研究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0万元(人民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艺术研究中心艺档展示厅展览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艺术研究中心艺档展示厅展览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12月 01日 16时 00分到 2025年 12月 04日 16时 00分
获取方式:询比文件从 2025年 12月 01日至 2025年 12月 04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在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天目中路 380号 12楼)出售,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2月 09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380号 12楼会议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12月 09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380号 12楼会议室)
七、其他
1、采购内容:上海艺术研究中心艺档展示厅展览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展览布展完成结束。(详见采购需求)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 标 人:上海艺术研究中心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巨鹿路 709号
联 系 人:陆老师
电 话:021-54043063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天目中路 380号 12楼
联 系 人: 朱逸元
电 话: 021-62091253*8034
电子邮件: zhuyy@shzfc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