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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广告采购——烟台公交集团新能源城市综合停车中心项目
招标公告
山东-烟台市
发布时间 2025-12-03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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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招标正文:

招标类型: 物资采购

发布日期: 2025-12-03 08:45:02

截止时间: 2025-12-06 08:00:00

招标公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1. 工程概况:烟台公交集团新能源城市综合停车中心工程。工程地点位于烟台市莱山区金都路117号北侧。规划用地面积419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1970.45平方米,地上面积约25648.62平方米、地下面积约6321.83平方米。其中:新能源城市综合停车中心单体建筑约30058平方米。建设停车位约549个。

2. 产品名称:VI广告。

3. 供货地点:烟台市莱山区轸大路以南、金都路以西。

4. 供货期限:招标人要求。

5. 供货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项目进场材料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必须按照《烟建集团视觉识别系统VIS》文件要求规格尺寸制作安装,特殊尺寸需双方确认后进行制作安装不允许下差出现,超出规范规定的理论偏差退场处理。

6. 发票要求: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付款方式:(集采平台的两种报价:一、现金;二、抵顶房产/物资,两种模式需分别报价,不得缺项)

一、付款一:甲方付款按照每半年一次付款,年中为当年的6月份和7月份,年末12月份和次年1月份,付款为100%。

8、本招标共分1个标段。(中标单位为1-2家)

9、投标保证金

9.1本次招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

9.2投标保证金以网银缴纳;金额较大的,可以使用见索即付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可循环使用。

9.3投标前两天,投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在汇款用途或附言中注明“烟台公交集团新能源城市综合停车中心项目VI广告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将银行汇款回执单作为投标附件上传;循环使用的,汇款用途或附言中须注明“烟建十公司投标保证金,用于今后每一次向烟建十公司投标的投标保证金”。

9.4投标单位如在烟建集团十公司有欠款,可用欠款缴纳投标保证金。

具体程序:经招标人核实欠款金额后,投标单位提供一份欠款缴纳投标保证金申请书(见附件2),同时按照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额度向招标人开具收款收据,收据上注明“烟台公交集团新能源城市综合停车中心项目VI广告投标保证金”;循环使用的,收据上须注明“XXX投标保证金,用于今后每一次向XXX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申请书及收据交由招标人采购部门暂存。

9.5保证金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建筑安装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烟台市分行

银行帐号:37001666360050167123

二、报名须知:

各投标单位需在烟建集团集采平台完成注册,完成集采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账号报名。

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烟建集团集采平台系统查阅接收招标文件、招标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三、招标方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烟建集团第十建安公司

联系人:颜艳

电话:0535-670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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