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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医药研究院(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采购标识标牌、印刷品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江苏-南京市
发布时间 2025-12-04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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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8-C2025JSKFP3869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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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招标正文:

(采购编号:2748-C2025JSKFP386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采购条件
本江苏省中医药研究院(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采购标识标牌、印刷品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0.00000000 万元,采购人为江苏省中医药研究院(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采购人为引导患者和访客高效就诊,传递医疗信息,更好地服务患者,同时提升医院形象,优化管理效率,拟采购标识标牌1批、印刷品1批。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识标牌、印刷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识标牌: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磋商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磋商前六个月内),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5)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磋商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磋商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8)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印刷品: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 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3) 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磋商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 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磋商 前六个月内),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具有履行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5) 有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磋商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 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提供距磋商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 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 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8)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的、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现场领购(每天上午 09: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领购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 9 号江苏生命科 技创新园 B3 幢 504 室;售价:每包 1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 2025 年 12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 文件开启地点: 南京市栖霞区东井村 48 号大院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规划培训 基地 2 号楼 203 室 七、其他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政府采购规章。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注:本文 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自产关境外的产品) 3、 成交后不许转包、分包。 4)、领取采购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现场领购: 供应 商领购人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并携带以下材料: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费支付凭证。 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江苏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分行玄武支行 账户:320006610010141083596 6、本项目接受现场响应。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包装物上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各供应商原则上只允许1人进入磋商现场。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出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填写响应文件递交情况登记表。 7、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就磋商响应文件要向有关供应商进行询问,届时供应商须有熟悉磋商方案及货物或服务并能决定磋商响应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授权代表参加。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 标 人: 江苏省中医药研究院(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红山路十字街 100 号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 话: 025-8563017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 9 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 B3 幢
联 系 人: 荣芳
电 话: 025-85437739*8054
电 子 邮 件:137464666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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