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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宝街道关于2026-2027年度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广州市
发布时间 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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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 00:00:00
招标正文: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防范行政法律风险,我街开展2026-2027年度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工作。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接多宝街道2026-2027年度法律服务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多宝街道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就街道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民事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街道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对外合同,并出具合法性、廉洁性意见;

(三)参与处理街道涉及的行政复议、信访、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四)协助街道草拟、修改、审查完善各类以街道名义签订的合同等法律文书、询比(询价)公告等,并出具合法性、廉洁性、公平性意见,根据街道的要求出具关于审阅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五)协助街道开展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针对街道涉及的综合行政执法法律事务方面的行政决策、法律风险等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为街道行政执法重点案件做法制审核;

(六)协助街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七)参与街道处置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并提供法律意见;

(八)对街道日常的法律咨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九)定期或不定期到单位进行案件分析讨论,每周值班半天;

(十)办理街道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法律服务方式

(一)服务方式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工作方式:电话、微信、邮件往来、参加会议、参与谈判、出具合同审查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其他服务形式。

(二)对街道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民事行为以及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须3个工作日内出具合同审查意见、法律意见书。

(三)参与街道处置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时,须当场提供法律意见。

(四)其他事项应及时响应并给出相应法律意见,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项目预算和服务年限

(一)本项目预算费用:人民币5万元(含税)/年度。

(二)服务年限: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四、法律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市司法部门批准成立的法律服务机构;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报名的服务单位必须是入库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法律服务供应商。

(三)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应当有不少于2名专职执业法律服务人员。

(四)法律服务机构近3年未受过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五、法律顾问资格要求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近3年内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材料要求

(一)报价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二)报价材料须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所有报价材料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报价地点。

(三)报价材料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法律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资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

3.法律服务机构和主办执业人员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证明,也可以自行出具承诺函予以承诺。

4.为我街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服务范围、工作方案及报价单。

5.律师团队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开始执业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

6.以往参与政府部门法律服务的工作经验,提供相关法律服务证明材料,有荔湾区政府部门服务经验者,优先考虑。

七、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价方式:现场或快递方式递交报价材料,报价资料必须加盖公章且密封完好递交。

(二)报价时间: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9日(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报价资料不予受理。

(三)报价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丛桂路190号。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81704898。

八、项目中选单位的确定

(一)本次询价比选工作由街道询比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材料,结合各报价单位综合实力、过往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选单位。

九、参加报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材料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材料送达规定地点;

(二)报价材料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

(三)报价材料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

(四)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

(五)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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