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广州地铁十二号线第五项目部车站广告灯箱与导向标识采购项目 | ||
| 项目编号 | CGCGW-20250101 | 项目类型 | |
| 招标类型 | 采购物资分类 | ||
| 招标/比价关键词: | |||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广州地铁十二号线第五项目部车站广告灯箱与导向标识供货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GCGW-20250101)的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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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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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成都市锦晟标识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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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州市火石公共导向标识系统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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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杭州柏年智能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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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3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中交二公局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第四项目部
联系人: 张工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艺苑路114号
联系电话: 1511729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