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CZXZB-2025-1204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信阳师范大学机器视觉教学实验箱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3.8万元,招标人为信阳师范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信阳师范大学机器视觉教学实验箱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信阳师范大学机器视觉教学实验箱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事务所审计的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12月 05日 08时 30分到 2025年 12月 11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二、磋商响应人资格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均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存 1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2月 15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信阳市浉河区春华路林志信阳高科技孵化园 B1号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12月 15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信阳市浉河区春华路林志信阳高科技孵化园 B1号楼;
七、其他
郑州众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信阳师范大学的委托,就信阳师范大学机器视觉教学实验箱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名称 | 信阳师范大学机器视觉教学实验箱采购项目 |
| 2.项目编号 | ZCZXZB-2025-120402 |
| 3.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 | 438000.00元;最高限价:438000.00元 |
| 5.采购需求 |
5.1 采购内容:信阳师范大学机器视觉教学实验箱采购项目。(具体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5.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5 质保期:三年; |
|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否 |
二、磋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事务所审计的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 1.时间 | 2025年 12月 05日至 2025年 12月 11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 信阳市浉河区春华路林志信阳高科技孵化园 B1号楼; |
| 3.方式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二、磋商响应人资格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均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存 1份; |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时间 | 2025年 12月 15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 信阳市浉河区春华路林志信阳高科技孵化园 B1号楼; |
|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五、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阳师范大学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 237号
联系人:朱老师、郭老师
联系方式:0376-6392826、6390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郑州众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春华路林志信阳高科技孵化园 B1号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3462082151
招 标 人:信阳师范大学
地 址: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 237号
联 系 人:朱老师、郭老师
电 话:0376-6392826、6390778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众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信阳市浉河区春华路林志信阳高科技孵化园 B1号楼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1346208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