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NSCG-2025-09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形象环境规范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9.59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确保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形象环境规范指引》《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拟实施2025年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形象环境规范服务项目,内容为对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系统形象和环境进一步规范,彰显执法工作特色与价值导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形象环境规范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形象环境规范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1.1 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2)按格式要求签署《公平竞争承诺书》;
(3)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对参加投标登记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②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可提供有效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款凭证);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说明:1.参加投标登记时请提交《投标登记表》原件(附表 1)加盖公章。购买
标书人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标书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8日 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2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洽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富门花园5号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7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富门花园5号铺
七、其他
各(潜在)供应商: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2025年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形象环境规范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JLNSCG-2025-090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形象环境规范服务项目
三、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23150000 广告宣传服务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95900.00元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标的:2025年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形象环境规范服务项目
2.数量:1项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②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可提供有效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款凭证);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说明:1.参加投标登记时请提交《投标登记表》原件(附表1)加盖公章。购买标书人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标书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范围;采购过程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仅为参考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2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沙项目部(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富门花园5号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
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由收款单位开据收款收据。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时30分(09时00分开始收标)。
十、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富门花园5号铺。
十一、磋商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时30分。
十二、磋商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富门花园5号铺。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2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7号
联系方式:020 - 849296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富门花园5号铺
联系方式:020 - 37383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020 - 3738355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7号
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20 - 84929624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富门花园5号铺
联系人: 朱工
电话: 020 - 37383559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表1
投标登记表
2025年橄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形象环境烧坝规范服务项目
| 项目名称 | 2025年橄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形象环境烧坝规范服务项目 |
|---|---|
| 项目编号 | JINSGG - 2025 - 090 |
| 填表日期 | 年月日 |
|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名) | |
| 单位名称(盖章) | |
| 单位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及邮寄地址) | |
|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 |
| 经办人(被授权人)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接磋商邀请函要求如有) | |
| 联系电话 | / |
| 资格证号 | / |
| 办公电话(传真) | |
| 身份证号码 | |
| 身份证号码 |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