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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美庐江”品牌形象2026年合肥市公交车广告投放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安徽-合肥市
发布时间 2025-12-05
招标正文:

一、项目名称:“大美庐江”品牌形象2026年合肥市公交车广告投放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公交集团易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街道和平路272号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

(小写):¥290000.00元整

三、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大美庐江”品牌形象2026年合肥市公交车广告投放项目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完全响应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采购文件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至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纸质中标(成交)通知书。

1.采购人

采购人:中共庐江县委宣传部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联系人:车科长

电 话:0551-82563708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鲍井新村69栋901室

联系人:张工/黄工

电 话:15956527165/1525622499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车科长

电 话:0551-8256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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