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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安徽-宣城市
发布时间 2025-12-08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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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S-CG-CS-2025164
招标正文:

一、项目编号:XCS-CG-CS-2025164

二、项目名称: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禾美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 座 215-13

成交金额:490000.00元

评审报价:490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1.6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服务采购项目

为落实《深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以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开放绿色低碳场景、有效促进外资技术的投资与应用。因此亟待开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层次研究,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积极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数字化,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探索国家级经开区绿色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提升宣城经开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能力。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180日历天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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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严传宝、张潇、朱巧龄(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58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城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宣酒大道66号、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宣酒大道66号双创中心A座9楼,联系电话:17855146855、15212739866。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宣城市宣酒大道66号

联系方式:朱工 17855146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宣酒大道66号双创中心A座

联系方式:15212739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岑工

电 话:17855146855、15212739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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