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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供销农资仓储配送中心视觉标识制作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福建-南平市
发布时间 2025-12-09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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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PC采招[2025]-040号
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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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00:00:00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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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招标正文:

浦城县石陂供销社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 浦城县供销农资仓储配送中心视觉标识制作安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熙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浦城县供销农资仓储配送中心视觉标识制作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XZPC采招[2025]-040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 698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9800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浦城县供销农资仓储配送中心视觉标识制作安装项目

1

69800

广告服务

工期:10天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可享受对应扶持政策,需提交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预留比例:100%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个体工商户参与本项目,无需提交信用中国查询材料,需提交经营者本人信用状况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可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投标时需提交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2特定条件:无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可享受对应扶持政策,需提交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资格承诺制”要求(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谈判响应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谈判响应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5年12月09日至 2025年12月11 日,每天8:30至11:30, 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熙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浦城县兴浦东一区6号四楼)。

方式:采用现场获取方式。参加报名的投标方代表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投标人代表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报名或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 2025年 12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浦城县兴浦东一区6号四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12日10点00 分,地址: 福建省浦城县兴浦东一区6号四楼

10、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采购人的信息

名称:浦城县石陂供销社

地址:浦城县石陂镇

联系人:张恒卫

联系电话:13459931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熙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浦城县兴浦东一区6号四楼

联系人:小李

联系电话:1539206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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