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南通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开发工程,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火车站站前配套地下空间、地面配套建筑、广场工程及与周边道路接驳系统等,工程地点:南通市幸福街道南通火车站片区。
二、承包:
1、由询价人选择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公开询价,若项目中标后,由询价人与中标人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按约定付款。
2、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南通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开发工程项目标识标牌的深化设计、制作、安装、保修及售后服务、标线等。(具体内容详见询价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室内的标识标牌配线配管,配电箱内接线及测试工作由机电安装单位负责,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与标识牌接线及基础、支吊架等由投标单位负责。)
注:以上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此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制作、保管、施工、安装、预验收(包含但不限于在正式实施生产之前用KT板做导向试挂验收,经业主同意后正式实施)和竣工验收、结算、维护保修等工作及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发包范围:询价人有权根据业主要求进行调整,投标人需无条件服从。
3、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国优奖”)、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和包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式承包本工程任务。报价人按询价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会审记录等进行施工,履行询价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要求的实现。
4、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200万元,凡参与询价的单位,视同认可询价人规定的最高限价。有效投标报价是指报价人投标报价低于询价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总价,否则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5、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价格单因素,符合询价人要求的最低价确定为中标人。如有最低报价相同的,即进行当场竞价,竞价价格最低的确定为中标人。(注:询价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不能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能力不足、项目负责人业绩质量较差、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能参加标后进场约谈等情况,询价人保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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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值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得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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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
资格审查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分项)(须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人员信息、财务审计报告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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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各不少于一人,主要管理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2025.9月- 2025.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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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税务审计报告(2021-2023年度或2022-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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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公建项目(不含住宅楼、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的标识标牌工程业绩。 |
业绩需提供上述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专业施工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如类似业绩为分包业绩,须提供该类似业绩总承包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信息可查,否则询价人有权做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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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报价(满分100分) |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价中的最低投标价。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分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6、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暂定)详见清单。询价人提供的报价清单仅供参考,报价人自行复核。报价金额需包含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里的所有费用,不再产生任何其他变更和增补费用。
乙方需自行进行图纸及报价清单复核:报价清单中子项有适用于结算工程量清单子项的,应采用报价清单的单价;没有适用但有类似的工程量清单子项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没有可参考的项目可按设计变更形式补报单价给询价人确认,经双方确认后的工程量*投标单价=报价人最终结算价(双方最终结算的工程量原则上不得超过询价人与业主方结算的工程量)。
7、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未中标者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一周内通过汇款渠道无息退至报价人存款账户,中标者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提交后一周内通过汇款渠道无息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收款人: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408860100100106510
汇入行:兴业银行城中支行
8、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25年12月 15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询价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分期实施,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1月30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询价人要求为准。
9、品牌及材料要求:详见附件一:品牌一览表;
10、质量要求:严格按技术交底施工,并以甲方验收认可为准,并确保达到 “国优奖”。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优奖”的要求进行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获得国家优质工程,由中标人承担询价人一切损失。
11、安全生产:中标人必须严格按行业标准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在施工中必须具有完善的安全措施,人员进入工地必须配戴安全帽,按规范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等,确保运输及现场人员的安全,所有安全事宜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业主单位与询价人合同中安全责任及罚款要求)。
12、未尽事宜以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内容为准。
三、投标报价
1、本工程为 固定全费用单价合同。合同总价包含但不限于:
①人工费、材料费(甲供材除外)、小型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增值税以及其他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合同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以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所有税费);
②设备进退场及场外运输费用、材料和设备的场内水平运输及二次及多次倒运费用、二次进场费、专用工具费、缺陷修复费、成品保护费、水电费、措施费(如垃圾清运、现场二次及多次搭拆施工用架子、后期服务等费用)、施工降效费、运输费(含运输保险费)、资料费、二次深化设计费(如有);
③外经证办理费用、进入工程所在地备案费用、承包范围内的材料检测及检验试验配合费、第三方检测(包含所有材料,五金配件、构件的送检及检测费用,送至业主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一次性合格,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用及相关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验收配合费、安全监督费用、交通费、保洁费、风险费用、协调及完成本分包工作内容的安全费用、技术费用、措施费用、乙方自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及劳务工人)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和按造价比例分摊的整个项目的工伤保险、安责险、一切险费用及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险种等与完成本分包工程相关的全部费用。
合同价中包含的风险范围: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含报价之日起至完工交付时所有建筑材料的价格涨跌)、施工机械进(退)场费、人工工资调整、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政策性风险及工程实施范围内外可能出现的阻挠施工等等各方面的风险因素。工程量根据现场施工图纸及二次深化图纸明确部位及做法实际施工量审核为准。
2、报价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做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报价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
3、报价人的投标总价应当与单项清单合计的总价一致,如有误差,以低价为准。
4、 不可竞争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的费率)、暂列金额、暂估价、询价人提供的暂定价与甲供材料价格及数量(如有)在投标时不得调整。
5、询价人对本工程部分材料提供了推荐品牌 (具体详见附件),报价人必须按询价人提供的推荐品牌进行投标,中标后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推荐品牌之一进行采购,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6、下列项目由中标人负责,其费用由各报价人自行考虑,并作为措施项目费列入投标,不作调整:
(1)各类大型机械的进退场费、安拆费用、闲置费用及因作业移动所产生的地基加固等费用;
(2)施工用脚手架等自行考虑,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3)报价人在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它可能出现的阻挠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合同价及竣工结算价中询价人不再另行承担此类费用。
(4)报价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达到开工要求而发生的工作量及各项措施费,实际发生时,询价人将不再就此类工作量进行签证和承担此类费用。
(5)临时设施费已由询价人在投标时考虑,报价人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和保证工程正常进行,采取的各种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6)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在工程实施中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使用。
(7)考虑到本工程施工中可能会受到季节、气候的影响。本工程在投标中报价人必须认真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充分考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报价人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施工方案中写明应该采用的相应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相关费用列入投标中。
(8)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及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列入投标中。
(9)报价人须在接到询价人通知后 14 天内拆除现场的临时设施(如有)。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现场的费用。清理标准应得到询价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则由询价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10)报价人在投标中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对原有场地、路面等造成破损及损坏部分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样等所包含的各项费用。
(11)现场垃圾清运费及环境保护费用;
(12)本专业现场的安全防护费用(如有)。
四、承诺:
1、询价人承诺建设单位同意询价人将分包工程分包给报价人,并承诺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报价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分包合同约定自行完成分包工程施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履行分包工程维修义务。
3、报价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询价人的所有义务,但分包合同明确约定应由询价人履行的义务除外。报价人承诺就分包工程质量和安全与询价人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报价人完全清楚施工期间市场价格波动会对工程成本产生影响,对询价人明确不予调整的,愿意无条件承担此项风险。
5、报价人完全清楚施工现场条件和前期遗留问题可能会对施工工期产生影响而导致工程款支付推迟造成财务成本增加的风险,对询价人不予补偿的合同约定表示理解,并愿意无条件承担此风险。
6、报价人承诺以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业务流、资金流及发票流“三流合一”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收取合同价款的前提条件。
7、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8、承包人安全责任和质量责任以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内容为准。
五、付款方式:
(1)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甲方审核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审核价的60%;
(2)承包人完成合同内所有工作内容,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70%;
(3)建设单位完成最终审计后,以审计报告的工程量为上限、以乙方中标综合单价为结算单价的最终结算总金额由甲方支付到结算总额的97%;
(4)余款3%作为质量保修金,如保修期间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返工或赔偿等均由中标人承担,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的部分询价人仍有向中标人追要的权力,保修金在工程竣工交付两年后且项目取得“国优”奖项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如因中标人原因达不到“国优奖”工程要求,措施费中的按质论价费不论中标人是否报价,均按招标控制价的计算方法进行扣除。
注:
①每次申请支付工程款前,乙方需在对账后三日内开具足额、合法、有效的税率为9%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乙方发票未按期提供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甲方增值税无法抵扣的,乙方同意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甲方无法抵扣的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须由甲方支付的滞纳金、罚款等)。
②每次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其中每期审核价的20%按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汇入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的农名工工资专用账户,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用于支付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农民工工资根据实名制考勤系统每月按时发放,每月发放总额不得超过当月工程量(从进场施工后的第二个月开始)审核价的20%.
③甲方不承担垫资义务,建设单位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付款后,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给专业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需承担因建设单位延迟付款带来的风险并不得因建设单位延迟付款而向总包单位提出付款请求。
④如因报价人原因,工程发生终止,结算单价按各分项单价的70%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⑤合同价款中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乙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按相关规定计提并投入到日常生产中去,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并上报项目部审核,相关票据,应定期汇总到公司备份。
⑥如现场使用总包材料、水电等,竣工后双方根据约定或协商结算;现场如使用总包临设(办公区、生活区),双方另行协商结算。
⑦甲方有权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票、银行承兑汇票(扣除农民工比例之后不少于50%)等方式支付合同项下的工程款,分包人不得拒绝,否则由分包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⑧乙方须在每月10号之前,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上个月的产值确认,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⑨本分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措施费占结算价的3%,乙方报价时需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措施,如未达到甲方的要求,则在合同付款时该部分费用予以扣除。
五、履约保证金:转账或保函,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交齐履约保证金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
六、结算:
6.1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工程量按实结算(以建设单位最终审计报告的工程量为上限、乙方中标全费用单价为结算价)。乙方需协助配合甲方办理变更认价、签证及结算审计等工作,乙方上报结算资料(按业主要求的内容提供)给甲方相关人员审核(以甲方预算及工程负责人共同签字为准),如合同中少单价的子项由双方另行书面确认。
乙方提交分包工程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分包工程结算申请单需要的资料清单和份数: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分包工程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合同完成情况、结算资料情况、结算审批情况及付款情况说明。
6.2结算审核
6.2.1乙方最终结算价=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以建设单位最终审计报告的工程量为上限)*报价人中标全费用单价;
6.2.2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收集齐全所有隐蔽项目等施工全过程影像视频资料以供后期审计使用,在送审专业分包结算资料必须一并提交。所有签证资料必须附有详细影像彩色照片,所摄照片必须有可参照性。如影像资料未能反映签证、清单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工作内容,则结算时该项内容不予认可;
6.2.3 结算依据:竣工图、有效的设计变更、甲方签证等;
6.2.4结算中扣除的施工过程中的罚款、违约金、损失赔偿、利息和分摊费用(项目工伤保险、安责险、一切险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七、报价资料:(全部须盖报价单位公章)
1、分包单位营业执照
2、分包单位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各不少于一人,主要管理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2025.9月- 2025.11月)
5、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税务审计报告(2021-2023年度或2022-2024年度)
6、报价一览表
7、分包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资格说明: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以同时参与投标(报价),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②报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作无效标处理;
③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询价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询价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④报价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作无效标处理;
⑤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作无效标处理;
⑥报价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报价文件要求或询价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作无效标处理;
⑦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以及报价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或围标串标嫌疑的,均作无效标处理;
⑧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⑨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作无效标处理;
⑩报价人数不满三家重新招标或者资格审查合格不满三家,但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比价(若报价下浮率相同,现场进行二次报价,低者中标)。
10、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U盘)。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均需胶装打印并密封。
八、获取方式:
各报价人可通过询价人的 企业官方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以及相应的附件资料(含答疑文件),企业官方网站网址为ntjjjz.com ,各报价人自行 。
八、提交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14:30 ,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通甲路与教育路交叉口东北320米一楼会议室(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兆建、刘工, 电话:13003923562 、0513-69928808 邮箱:534537624@qq.com